一、业务概述
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的,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。
二、法律依据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》的公告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)
三、纳税人应提供主表、份数
《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)
四、纳税人应提供资料
1.出口货物报关单(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)
2.载有关于申请出具《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》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
3.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
五、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
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的,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。
六、税务机关承诺时限
提供资料完整、填写内容准确、各项手续齐全,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