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此票单证为暂时进出口单证,出口商品涉及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、出口许可证、出口通关单,报关公司在申报时以为此票单证为暂时进出货物,只需要出口通关单,无需其他相关许可证件,导致退单。
2、依据商务部、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,以及过境、转运、通运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,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。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,适用前款规定”,另海关总署令第157号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》第四条规定:“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、协定及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,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”。
3、综上所述,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,以及过境、转运、通运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,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,但境内与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,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、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,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。所以案例中以“暂时进出口货物”进出境的货物需申领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》向海关申报。
4、根据海关的相关规定,部分贸易方式与监管证件的对照关系如下:
(1)暂时进出货物:出入境通关单(代码:A/B)不免,两用物项与技术许可证(代码:2/3)不免,进出口许可证(代码:1/4)可免;
(2)修理物品:出入境通关单(代码:A/B)可免,两用物项与技术许可证(代码:2/3)不免,进出口许可证(代码:1/4)可免;
(3)进料对口/来料加工:入境通关单(代码:A)不免,两用物项与技术进口许可证(代码:2)不免,一般进口许可证(代码:1)可免;出境通关单(代码:B)不免,两用物项与技术许可证(代码:3)不免,出口许可证(代码:x)不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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